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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金融机构进行不正当存款竞争

中国人民银行重申
2000-02-23 来源:光明日报 邓海云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2日电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针对当前部分地区、部分金融机构存款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仍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盲目追求存款增长率和市场份额,顶风违规经营仍时有发生的情况,为制止存款业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中国人民银行于日前发出通知,重申严禁金融机构进行不正当存款竞争。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对现有的制度、规定、办法进行一次认真清理,立即纠正违反国家利率的有关规定,废除存款单项考核和奖励办法,不得对非存款部门下达存款考核指标,不得把存款考核指标分解下达到职工个人,不得将存款考核指标与职工个人工资、奖金、福利、行政职务安排等挂钩。各金融机构办理各项存款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提高或变相提高利率,不得向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法定利率以外任何名目的费用和馈赠物品。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加强对各金融机构存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对继续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存款竞争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规予以严肃查处。特别是对继续搞高息揽存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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